還來不及弄清楚什麼是藝術,卻發現什麼東西都可以被稱為藝術品,只要有人要欣賞它,願意認定”這就是藝術”的原則下,藝術這東西就產生了,所謂現代藝術給人就有這種感覺。
現代藝術如同現今的台灣社會一樣—“因為民主化,所以要容忍各種不同的聲音及亂象”,因為藝術也要民主,不可以限定畫家如何表達自己的作品,不可以限制畫家如何用色,更不可以約束畫家只能畫特定的東西,所以各個派系就紛紛的有自己的畫派名字產生,立體派、表現主義、未來主義、構成主義、抽象主義…..,忽然間,好像五湖四海的蓋世英雄都跑出來了。
但還好有好心的畫評人士或藝術史大師會嘔心瀝血、有耐性的為普羅大眾寫下畫中的函意及每個門派的特色,儘管他們苦口婆心的教大家如何辦別這是蒙德里安(Piet Mondrian)與馬列維奇(Kasimir Malevich)、或雷曼(Ray Man)與邦伯格(David Bomberg),若不先看畫家名字,一般觀賞者可能也蠻難辦認誰是誰了,畫中的表達的是……….,唉!還是得靠導覽的服務。
但也因為越來越多人願意接受藝術創新的表現方法,使得現代的藝術家不斷的挑戰自己及材質的極限,確實也讓大家有機會欣賞各種新奇的作品,也發現其實藝術品除了畫布上看到的,實質裝置展示的以外,認何東西都可以是藝術,如:聲音,它也可以設計成一項抽象的藝術作品(而作品名稱跟表現出來的聲音總是都搭不上關係)。
有時也會懷疑”現代藝術”這個名詞是不是被氾濫了,所謂的現代藝術家是否都清楚的自己的作品在表達什麼,或他們常會藉由自己的作品強制將自己的牢騷要觀賞者接受(如杜象的小便器)!不管如何,”完美的世界是因為有許多不完美的人事物所組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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